本文作者:nihdff

聘礼,聘礼和彩礼的区别

nihdff 08-29 17
聘礼,聘礼和彩礼的区别摘要: 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聘礼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聘礼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彩礼我知道是钱,那四金是什么,啥区别?试评一下我国的彩礼制...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聘礼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聘礼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  1. 彩礼我知道是钱,那四金是什么,啥区别?
  2. 试评一下我国的彩礼制度从何而来?为什么要有彩礼的风俗?

彩礼我知道是钱,那四金是什么,啥区别

项链、金戒指、金耳环、金手镯,俗称“四金”;彩礼与“四金”,如果订婚时一并给予女方的,性质上都是彩礼;如果在恋爱过程中,男方赠与女方的个别首饰,以后在要求返还时,法律一般就不支持了。

订婚时,男方送上彩礼以及“四金”,双方最终没有结婚,要求返还财产。

聘礼,聘礼和彩礼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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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这类案件诉争的焦点,其实就是男方给女方的金项链、金戒指、金耳环、金手镯(俗称“四金”)属于彩礼还是赠与。

2、彩礼,也称聘礼,是以结婚为目的由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量的聘金、礼金,是我国婚嫁习俗的延续。礼金包含的应有之义是以结婚为目的。

3、赠与,在法律上是指把自己的财产无条件地转移给他人,强调的是无偿性。对于给付财物是彩礼还是赠与,主要是看给付财物的动机和目的。

聘礼,聘礼和彩礼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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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礼是基于婚约、民间习俗和结婚而给付。如在吃订婚饭或订婚仪式上给付的礼金、贵重首饰(即四金)、为结婚给付现金以及车辆、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物,应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彩礼;

而恋爱男女朋友间相互交往中所给予的财物,无论是给对方还是给对方的父母见面礼等,应属于赠与性质,双方不再维持恋爱关系时,再要求女方返还的。法律一般不予支持。

试评一下我国的彩礼制度从何而来?为什么要有彩礼的风俗?

简单讲,我国的彩礼制度从西周而来。春秋战国时期的西周礼制汇编《仪礼》上说:“昏有六礼,纳***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”六礼中的“纳征”就是送聘财,相当于现在所讲的“彩礼”,这就是“彩礼”习俗的来源。

聘礼,聘礼和彩礼的区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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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彩礼风俗的基本要义,就是在约定的订婚仪式上,男方拿出一定的、寓意吉祥幸福的聘金聘礼给女方,称之为“彩礼”。女方也会拿出相当的、甚至大于男方彩礼的钱物給男方,称为“回礼”,女儿出嫁时还要置办“嫁妆”。从本质上说,当时的彩礼制度体现更多的是祝福,喜庆,仪式等。而今天的彩礼风俗,特别在偏远贫穷的农村,不少已经变了味,走了样,女方家庭狮子开口,只要“彩礼”不给“回礼”,成为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,让人唏嘘而又无奈。

那么,为什么要有彩礼的风俗呢?

彩礼风俗是一种约定俗成的礼节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,婚姻这样的家庭大事也不例外。彩礼风俗就成为尊重和被尊重,沟通和被沟通,重视和被重视的礼节表现。这种礼节表现被达官贵族和普通百姓得到认可,并一直作为一种文化传承下来,滋润着家庭和生命的延续。即便是新中国成立后的《婚姻法》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,但这种风俗还是作为一种联姻礼节延续至今。

彩礼风俗可以增加婚姻的仪式感。娶媳妇嫁姑娘是一个家族里的大喜事,大多数的家庭还是觉得老辈的风俗不能少、规矩不能变。有了这种彩礼风俗,搞一个订婚仪式,男女双方的长辈和有威望的亲戚出席,双方家庭会觉得很隆重,很喜庆,很舒心,这种婚姻的仪式感让大家皆大欢喜。这种情况的男女双方家庭在彩礼和回礼上,还是适可而止,通情达理不过分。比如有的男方给女方一万一,代表“万里挑一”,女方回个九千九百九,代表一对新人长长久久。

彩礼风俗给不良风气提供了温床。当然,彩礼风俗也有其负面的东西,长期扎根在社会土壤里。一些家庭,特别是贫苦偏远地区,彩礼成了一种变相索取财物的工具。大家都知道的“天价彩礼”现象,少则十几万,多则几十万,房子、车子等等,这种只讲钱物的联姻,不仅伤害两个家庭,导致不少家庭返贫,而且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风气。大家你攀我比,唯钱至上,都怕吃了亏,只会恶性循环、愈演愈烈,需要我们整个社会反对和抨击的不文明现象。

我国的彩礼制度,古籍《礼记.昏礼》上都有记载:“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。是以昏礼纳***,问名,纳吉,纳征,请期,皆主人筵几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,入,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。”另《仪礼》上说:“昏有六礼,纳***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”这就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“婚姻六礼”传统习俗,也是“彩礼”习俗的来源。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,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,《仪礼》中有详细规制,整套仪式合为“六礼”,西周时确立并为历朝所沿袭的“六礼”婚姻制度,是“彩礼”习俗的来源。“六礼”即:纳***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,六礼中的“纳征”是送聘财,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“彩礼”。

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。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。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》中,已有了废除聘金、聘礼及嫁妆的规定。新中国成立后,我国1950年、1980年《婚姻法》和2001年修改后的《婚姻法》,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,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。

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,在农村尤盛。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,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,小到金银首饰,大到上万元的现金、汽车住房等。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,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***,诉诸***的案件也逐渐增多。

在菏泽地区,比较高价的彩礼还是很常见的。稍微经济条件好一些的人家,都会给高价彩礼。一般是十几万甚至是几十万,比全国很多地方的彩礼都要高。如果是按照山东地区的风俗,一般会给“三斤三两”和“万紫千红一片绿”。前者是指百元大钞的重量,大概是14万多。后者是指一万张五元钱、一千张百元和一把五十元,加起来也有15万到20万之间。

巨额彩礼,在攀比之风的呼啸中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。某种程度上说,巨额彩礼是面子,互相攀比的结果。但千万不能让面子越来越讲究,而里子越来越拮据。上世纪七八十年代,结婚彩礼要“四大件”:缝纫机、自行车、手表电视机。那个时候,农民即便在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实后有了一定的收入,但支付这“四大件”也是个愁。现在,农民收入增长了,但“四大件”也升级成了“N”件,农民家庭如何应付呢?还是愁!

其实,巨额彩礼,也会给部分新的小家庭带来难以偿还的经济负担。彩礼动辄十万八万,对许多农村家庭来说,都是一个大数目。目前,我国农民人均收入刚刚突破万元,除掉农家刚性支出外,男方需要省吃俭用甚至举债,才能支付这份沉重的彩礼。婚后,这个债,需要男女双方继续省吃俭用去偿还。

巨额彩礼,还给新婚男女带来沉重的心理负担。高价彩礼,害人不轻。嫂子说了,女方表示,他们不是乱要,是当地风俗,不得不如此。这么来看,女方也有苦衷。男方的苦衷是,如果不能满足女方的要求,则在岳丈家无法抬头。记得幼时的一个伙伴,因为实在无法承担女方提出的巨额彩礼,又不忍退婚,想不开,跑到农药房喝了农药,虽然被抢救过来,但身体也落下了毛病。

有不少帖子回答都是将几千年以前的《周礼》与现在的彩礼扯上关系,这种说法看似言之凿凿,其实未免过于牵强附会。其原因如下:

1. “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”。《周礼》的制定主要对象是奴隶主或者当时的统治阶层,和老百姓是没有联系的。统治阶层住在“国”内,称为“君子”;而血缘关系远的住在“野”外,称为“野人”或者“小人”。

因此,“野人”和“小人”(一般老百姓)的婚姻是没有“彩礼”一说的。

2. 其实古人婚嫁习俗中还有一个与“彩礼”同样流行的习俗,即“嫁妆”。这个习俗为什么没有流传至今呢?为什么只有“彩礼”能够大行其道呢?

《红楼梦》中的贾母、王夫人、王熙凤之所以在贾家拥有无上崇高的地位,一是因为家庭煊赫,二是因为“陪嫁”的嫁妆都是“硬核”;

有趣的是,现在强调“彩礼”的声音远远大于“嫁妆”对声音;这是为什么呢?

3. 现代的彩礼,已经完全变味;变成了一种“买卖婚姻”,其根本原因是“供求关系”,是男女比例失衡,这才是根本原因;物以稀为贵么!

现在女方索要“彩礼”,多半都是因为家中有儿子没有娶亲;尤其是在农村;尽量多要彩礼,可以为将来儿子娶亲作准备;

4. “彩礼”属于民间习俗;因此也就没有法律明文规定——多少是合理,多少是补合理?有些地方彩礼对标准是十万,有的是五万,还有的村委会规定不得超过两万!

因此,彩礼实际上也是婚姻道路上的一颗定时*** ,因此会引起各种各样的“彩礼”***:最后没有结婚需不需要退彩礼?离婚以后,“彩礼”怎么算?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?

彩礼自古有之,由来已久,是男方对女方父母养女儿长大的一种报答,古时嫁女必须看彩礼薄厚,来决定男方的家世与富有。当然富有之家三妻四妾,彩礼厚重。然而贫穷困苦人家难出彩礼,出现了换亲之举,其意就是双方家庭各有男女,不用出彩礼,互换男女,组合成两个新的家庭。可见自古财富就决定着人的命运。富贵者妻妾成群,贫穷者终其一身甚至娶不到媳妇。可见,彩礼是一种陋习。

然而,今时今日,彩礼更是升温加码,各出奇招。轻者万里挑一,顾名思议,彩礼上万。或是一路发,八万八千八。娶了个媳妇,却背上了外债。在金钱面前,感情乖乖退居二线。在现在,金钱依然以其富丽堂皇的嘴脸主宰着爱情的生杀予夺,这是不是我们现代文明的悲哀呢。


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,又称订亲财礼、聘礼、聘财等。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,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、聘礼的习俗,这种聘金、聘礼俗称“彩礼”。

彩礼是创于西周而后为历朝所沿袭的“婚姻六礼”传统习俗。古籍《礼记.昏礼》上载:“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,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。是以昏礼纳***,问名,纳吉,纳征,请期,皆主人筵几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,入,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。

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,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,《仪礼》中有详细规制,整套仪式合为“六礼”,即:纳***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,六礼中的“纳征”是送聘财,就相当于现在所讲的“彩礼”。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。一般为结婚的时候馈赠的钱或物。

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,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,曾一度被废止,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。

古代社会,彩礼包含着两层含义,一是男方家庭为了感激女方父母,多年养育女儿的辛苦。心甘情愿地拿出一笔钱给女方做彩礼。以表示对女方家庭的尊重。二是聘礼和还礼包含了双方父母对男女婚姻的美好祝福,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盼,取喜庆美好的意愿,讨个好彩头的意思。

现代社会,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,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,失去了本意。
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聘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聘礼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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